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尼勒克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,伊犁河上游,中天山西段喀什河河谷地带。西与伊宁县接壤,西南与巩留县隔河相望,东南与新源县毗邻,东与和静县为界,北与精河县为界。县城尼勒克镇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559千米。全县总面积10129.95平方千米,总人口16万人(2003年)。全县由东向西延伸,呈长条形,似柳叶状,地势四周高山环绕,峡谷遍布,东北高,西南低,中间夹河谷阶地,由四山夹两河,自北向南相间排列。有高、中山地和低山、湖四大地貌。有喀什河、巩乃斯河等河流。属北温带大陆性气候,山区气候特征明显,日照长,年均气温5.7摄氏度,年均降水353毫米。